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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予进城小公民阳光教育
      “流动儿童”,从称呼上就可以看出这群孩子的特点:流动。孩子跟随着父母在社会漂流,适应着不同的生存环境。如今,进城小公民正在良好地适应着这个时代,他们的生存环境,包括健康卫生环境、安全自立环境、教育文化环境、政策权利环境等已经得到很大程度改善。但是,流动儿童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,教育问题却迟迟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。所以,国家必须关注流动儿童教育问题,同时在这个问题上投入力量和资金。我听过这么一个故事,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:一位打工子弟学校的学生,不无疑惑地问他的校长:“同样看着五星红旗升起,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成为红旗的一角?”校长一时语塞。他不知道该怎样向学生解释,由于学校缺乏相应的合法地位,学生不仅无法参加各种少年儿童组织和评优等活动,甚至学校也无法颁发毕业证书,孩子们的学历也不被社会承认。由此可以看出,他们处在一个相对劣势的环境中,他们过早就体会到了一种社会不公平待遇。调查显示,98.1%的进城小公民认为父母关心他们的学习。因此,能够得到平等的教育是所有进城小公民和他们父母的共同心愿。然而进城小公民早期教育的严重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。据不完全统计,8岁以下的进城小公民占所有进城小公民人数12.1%,他们一般不进城市托儿所或幼儿园,严重缺乏儿童的早期教育。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校舍大多借用城乡接合部民房、工棚、废弃厂房,消防设备不齐全,教室门狭窄,缺乏安全意识。所以,社会要为这些流动儿童,构建平等、无差别、无歧视的教育环境。以北京为例,到2000年底,约有200所以上流动儿童学校,4万名以上流动儿童学生在该类学校就读。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中国儿童中心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调查表明,我国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及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,在九城市中近20%的流动儿童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。3到6周岁流动儿童中,入托比例为60.7%,低于城市户籍儿童入托率。流动儿童的失学率较高,达到9.3%,不能适龄入学表现尤为突出,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.9%。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:那就是流动儿童同样是社会的未来。为了所有的儿童都能平等享受应有权利,为了近2000万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,让我们从现在做起,从每一个人做起,关怀、尊重流动儿童,给他们一个没有歧视的公平环境。相关链接宪法规定,“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那么只要在中国境内,应该享受到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跟着公民走。”外来人口到北京工作、缴税、创造价值,凭什么不让他们的孩子平等地接受教育呢?这种情况严重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益。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处工作人员指出:每一个孩子都有权享受阳光,但历时一年的调查再次证明,流动儿童的权益维护状况堪忧。改革开放以来,户籍制度的限制人口流动功能不断弱化,但民工的教育、就业机会等依然受到种种钳制。跟随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或在都市出生的“二代移民”们,更无法得到与城市同龄人平等的受教育机会。相对弱势地位导致“移民二代”丧失了许多平等机会,而平等机会的丧失更使他们减少了改变命运的可能。实际上,民工子女的权益维护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教育领域。今天的教育问题,很有可能成为明天的社会问题。民工子女未能入学,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童工激增。调查发现,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流动儿童中,有60%的人已经开始工作。“二代移民”的命运与这个社会紧密相连。民工大多劳苦奔波,他们的子女也随之饱受磨难。在他们眼中,自己和城市儿童之间的差别已近鸿沟。这种“心理伤害”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,很可能会成为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。打工子弟教育研究课题组地研究者指出:农村流动人口是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的一个社会群体,他们是“户籍”农民,却又是“编外”市民。他们的孩子也是不同于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的一群,虽然他们在户籍上仍是农村人口,但他们比纯粹的农村儿童更多的经历了“城市生活”,而他们的城市生活又绝不相同于纯粹的城市孩子。这种特殊的社会和家庭背景,使得他们比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经历得更多,也更早熟。冰心老人的小女儿、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吴青老师,非常关注流动儿童的生存情况,她说,“我们应该到每一个角落,把没钱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挖出来,让他接受平等的教育,以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。这是政府的职责!如果不对流动人口子女进行正规、有效的教育,他们难免会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,这是很危险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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